随着北京部分中小学进入暑期,儿童游乐场所的客流量有所增加,儿童游乐安全问题也随之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记者近期在北京朝阳、海淀、丰台等区域的儿童游乐场所进行走访调查,发现部分场所的安全保障措施尚需改进,而家长作为监护人,其陪同看护也存在流于形式、疏于关注、沉迷手机等现象。
法律界人士指出,游乐场所的管理者有义务对儿童承担更高标准的安全注意责任,不能推卸安全管理职责。同时,家长也应清楚,监护责任不会因为付费的培训或场所托管而转移,切勿采取“一托了之”的态度。
调查发现
儿童嬉戏打闹,管理人员缺位
7月3日晚,朝阳区一家大型商场内的儿童游乐园热闹非凡,许多家长带着孩子在此游玩。该游乐园提供了组合滑梯、小型蹦床、沙土区等多种游乐项目,适合学龄前及学龄儿童,单次收费为80元/小时。
记者观察到,尽管游乐项目多样,但场内未见安全巡查人员,仅入口处有一名收银员负责检票。滑梯区时常有儿童逆行攀爬,蹦床区则出现大龄与低龄儿童混玩的情况,其他区域也有儿童随意投掷玩具。记者在场外采访时,甚至被场内儿童扔出的海洋球击中头部。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工作人员对这些行为进行提醒或制止。
在海淀区,一家以蹦床和充气城堡为主打的游乐园,既没有按年龄划分游玩区域,也未张贴禁止追逐、冲撞等危险行为的安全提示。一些玩累的孩子直接在设施旁躺下休息,而其他孩子则在附近跑跳,场面令人担忧。
该游乐园在客流高峰时,场内儿童常常拥挤在一起。记者多次到访,均未见到工作人员维持秩序,儿童间的推搡和冲撞多由双方家长自行协商处理。一位家长表示:“我们经常来,从来没见过工作人员盯着,全靠大人自己跟着照看。”
在大兴区,一家儿童游乐园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入口处明确标示:“本乐园不提供一对一看护服务,请家长陪同并履行监护责任。”该工作人员表示,儿童入园必须有家长陪同,家长入园需另付10元。一位家长对此表示不满:“这些游乐园收费不低,但工作人员什么都不管,全程要求消费者‘自助服务’,说不过去。”
家长心不在焉,手机成“电子保姆”
丰台区一家儿童游乐园虽未限制儿童年龄,但明确要求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需穿戴防滑袜入园。园内随处可见安全提示牌,如“家长是第一监护人,请全程看护好您的孩子”“二层区域禁止蹦跳”“请勿在全场追逐打闹、急速奔跑”等。
海淀区一家主营攀爬、跑跳等运动项目的少儿体能训练机构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对孩子的安全管理比较上心。”对于存在坠落风险的攀爬课程,该机构仅提供一对一私教课,并由专职教练全程贴身指导。在场地硬件安全方面,记者看到,该机构对立柱和器械的棱角都加装了防撞软包,地面铺设了专业减震运动地胶。
然而,记者也注意到,儿童游乐场中不乏“三心二意”的家长。两三岁的孩子家长多能全程贴身看护,及时制止危险行为,但学龄儿童的家长则显得不那么专注,不少人坐在休息区玩手机、闲聊,甚至远离游乐区,任由孩子追逐打闹。
一位家长认为:“趁孩子玩的时候,我也能放松一下。这里的设施都是软包、圆角,孩子不容易受伤。孩子玩至少一个小时起步,全程盯着也不现实,掏出手机刷个短视频可以理解。”
提示
管理方应完善安全标识,监护人应杜绝“甩手式”看管
房山法院法官助理徐梦雅指出,鉴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尚不成熟,自我保护和应急避险能力较弱,在参加培训和游玩过程中容易发生摔伤、磕碰等意外。她从管理方和监护人两个方面提出了安全建议。
她强调,各类培训机构及游乐场所的管理者必须履行更高标准的安全注意义务。一方面,应定期检修维护运动器械和游乐设施,配备专业防护装备,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另一方面,针对低龄儿童,应配备持证专业教练及现场值守人员,进行全程指导和实时看护,及时纠正和制止危险行为,严防安全事故。
此外,培训和游乐场所应完善安全警示标识和应急处置预案,常态化开展员工急救培训,确保事故发生时能第一时间进行救助,最大限度降低伤害。
同时,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应明确监护责任不因“付费培训”或“场所托管”而转移,切忌“一托了之”。
徐梦雅提醒家长,首先,在报名培训或选择游乐场所前,应仔细核查机构资质、安全管理制度、教练专业水平及应急保障措施,选择合规安全的机构。其次,要对孩子进行常态化的安全教育,告知运动项目的潜在风险,叮嘱孩子遵守场地规则、听从工作人员指导,避免危险嬉戏和违规操作。最后,在陪同孩子参加培训或游乐活动时,家长务必保持专注看护,将孩子置于视线范围内,坚决杜绝“甩手式监护”和低头玩手机等疏忽行为,从源头防范儿童安全事故的发生。(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游戏达人 A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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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玩家 Sar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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